太原彩鋼板建造的房屋發(fā)生火災的可能因素
(1) 對太原彩鋼板的易燃性和可燃性認識不全。彩鋼夾芯板表面材料為太原彩鋼板,芯材為聚苯乙烯、聚氨酯、巖棉三種。前兩種類型位于兩塊厚度不同的薄鋼板之間,薄鋼板由聚苯乙烯(稱為苯岑板)或聚氨酯制成,一旦被高溫閃光或明火點燃,就會立即點燃,因為相同材料的蜂箱決定了表面暴露在增加的空氣中,空氣燃燒強烈,在救援過程中,水和消防只能噴射到外面的太原彩鋼板中,不能直接沖擊夾層中的燃燒材料。此外,有毒燃燒產(chǎn)物特別大,容易造成人員傷亡,這類材料的建筑成本相對較低,深受投資者或開發(fā)商的歡迎。第二種是夾在兩層薄薄的鋼之間的不同厚度的巖棉,它是一種不易燃材料,可以更好地防火,但由于成本相對較高,投資者或開發(fā)商通常不愿意使用。
(2))一批未經(jīng)批準的彩鋼建筑項目,消防實驗室試驗,使彩鋼建筑與生俱來的地下災害。在施工中,有一個項目的設計沒有考慮防火設計,或者有一個消防室設計,但計劃外的施工過程在項目完成后沒有完成,導致一些步驟需要測試。
(3) 投資者自愿改變使用功能,增加火災風險。一些結(jié)構鋼廠在申報火災測試和火災危險性測試時是Dingo,而實踐可能是C工廠類型,或者最初使用的是Dingo生產(chǎn),當時由于生產(chǎn)項目的修改而沒有及時申報。例如,濟南市某汽車改裝廠專門將彩鋼庫自愿改為該廠,并在焊接廠進行涂裝施工作業(yè),卻沒有采取任何特殊的防火措施,導致2006年4月,由于焊接不慎引發(fā)火災,導致工廠倒塌,財產(chǎn)損失巨大。
(4) 電氣設備使用不當也是彩鋼房屋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。太原彩鋼板建筑火災的原因主要與使用違規(guī)的電氣設備、電路老化等有關,有些是直接在太原彩鋼板的夾層中布線,有些是在電線穿過墻壁時直接在太原彩鋼板上鉆孔,在沒有容易套管的情況下鉆孔,會對絕緣層造成損壞,并引發(fā)短路引發(fā)火災。引入后管理不善,在太原彩鋼板附近使用明火或進行焊接操作,點燃彩鋼板內(nèi)的易燃夾層材料導致火災。